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2
35.課程的類型:
根據課程性質分類,課程可以分為學科課程、綜合課程和活動課程;
根據課程修習分類,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;
根據課程管理分類,分為國家課程、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;
根據課程形態分類,分為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。
36.中小學課程內容主要包括三個層次:
課程計劃(國家開設哪些學科)、課程標準(教科書編寫和教師教學的依據)、教材(教科書的編寫形式包括直線式和螺旋式)。
37.綜合實踐活動是一門國家必修課,小學三年級開始設置,每周平均三課時,包括:信息技術教育、研究性學習、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、勞動與技術教育。
38.新課改對課程結構的調整:
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的義務教育課程;
小學以綜合課程為主,初中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相結合,高中以分科課程為主;
從小學至高中設置綜合實踐活動并作為必修課程;
農村中學課程要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服務。
39.新課改的評價理念是發展性評價和激勵評價。